长沙市司法局公告
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—18日在全国举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(第44号)》、《湖南省司法厅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长沙市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名方式、时间、地点
长沙市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日—20日,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legalinfo.gov.cn)预报名。现场报名时间为7月1日—20日(双休日照常进行),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上述期间内到报名点确认;未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应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报名。报名地点:长沙市司法局(芙蓉区东牌楼尚德街26号)。
二、需提交的报名材料
1、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。已网上预报名的,提交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(自己不能打印的,应提供网上预报名的序号);未网上预报名的,现场填写报名表。
2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户籍不在我市的报名人员无需提供异地报名证明材料。现役军人需提供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介绍信。
3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A4纸复印)。
4、考试报名费200元。
其他末尽事宜,可通过12348、2228569电话咨询或登录长沙12348法治在线网(网址:www.cs12348.com)查询。
长 沙 市 司法 局
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